我願意為之奮鬥的觀點: 1)對於大多數單一經理人才來說,投資組合並不是合法的競爭,因為遊戲完全不同。 2)離開一份好工作去創辦自己的基金的經濟學如此不吸引人,這發出了強烈的信號,使得籌集資金變得更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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