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樣的情況讓人感到不安,我們的機構和法官竟然是這樣運作的。 這個令人厭惡的變態者持學生簽證來到加拿大,卻因為不及格而退學,現在他非法工作並犯罪,但他不能受到太多懲罰,因為那樣就意味著他會被驅逐出境! 這樣有什麼道理呢? 他在退學後就應該被驅逐。 現在他完全違反了社會契約,但我們的機構卻對他表示關心和同情。 我們必須保護我們自己,我們必須維護加拿大社會的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