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历史上的今天,1777年,经过16个月的辩论,大陆会议通过了《联邦条款》。 《联邦条款》建立了一个弱小的中央政府,反映了爱国者对集中权力的恐惧。国会是一个单一的议院,每个州有一票,可以处理外交事务、组建军队和宣战,但没有征税的权力。修正案需要所有州的一致批准。 到1787年,这一制度被认为不够完善,促使新宪法的制定。一个秘密会议在费城召开,起草新的框架,最终导致1789年《美国宪法》的诞生,取代了《联邦条款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