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目前为止我看到的最大变化: 1)对第101a节中附属资产的排除性金融权的扩展 2)对“无偿分配”定义的扩展,并明确其涵盖流动质押(101(a)(5)) 3)明确所有附属资产的二次销售不是证券(101(b)(2)) 4)发行人未使用附属资产豁免并不意味着该资产是证券的假设(102(b)(3)) 5)第102节中关于第102节(附属资产的报复)下的规则也优先于州法律的条款已被删除。似乎仍然存在一般的优先权,但SEC通过规则制定优先于州法律的广泛未来权力并不存在。 第101-102节仍然是该法案的核心。如果你对加密监管感兴趣而不是交易所,那就是你应该关注的内容(注意:这两个部分是182页草案中的62页)。